尊重比管束更重要

发布日期 : 2010-05-05点击次数 : 来源 : 王方

2009524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被提交到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该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及其他个人信息,未经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查看、隐匿、毁弃、公开。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随后的民调显示,42.3%的成年人“不赞成”立法禁止家长私查孩子聊天记录与短信;与之相左的是孩子们的意见呈一边倒,“赞成”者占受访人数的85.1%

我当然是赞成派,但不在是否立法本身,而是家长不得私自查看孩子的手机短信——我一直以为这是对孩子最起码的尊重,是家长的道德底线。

持“凭什么不能看”之立场的家长的理由是,小孩子有什么隐私?此言差矣!小孩子当然没有大人们养情人、藏私房钱、觊觎领导高位的那般不可告人的“大隐私”,但他们有自己的“小秘密”——一点心事、些许烦恼、几多期许,抑或是对一个朋友的倾诉、一个不同于他人的看法、一个还不太想说出的理想……这是孩子情感的萌芽,思想的种子,是他们自主、自立的开始,是他们走向成熟的标志,是孩子成长道路上弥足珍贵的动力,而大人们却漠视于此,甚至以“负责”的名义予以扼杀。且不论这种做法违法与否,你这至少是在扼杀孩子的成长。而且,孩子会因此失去对家长的信任,不再向家长敞开心扉,那时他们会拥有更多的“秘密”,并转而向朋友甚至陌生人倾诉,而这恰恰是家长最为担心的。但是不知家长想过没有,正是他们自己的不当行为将孩子推向了门外,推向了危险。反过来却变本加厉地偷窥孩子的隐私,监视孩子的行为,加剧业已形成的矛盾,这不是本末倒置、火上浇油吗?

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心理学教授肖内特认为:“青少年时期对隐私的需要超过他一生任何其他时期,甚至成年期,如果你认为隐私对你很重要,那么它对你的孩子更重要。”凡是多少懂得些教育的人也大都认为,孩子需要有自己私人时间和空间,家长应给予应有的尊重,在生活空间上应如此,在心灵空间和感情空间上更应如此。所以,不要轻易去动孩子抽屉上的锁,因为它是用来珍藏孩子的“秘密”的,如果强行打开,孩子的心灵大门就会从此对你紧闭。更何况,中国的文化本来就是内敛的,人们不太习惯于直白的表达,不仅是不满、怨怼,正面的情感也不善于直说。去年母亲节前夕,笔者应邀到某农村小学参加一个“感恩母亲,理解孩子”亲子活动,其中的一个环节是让孩子大声地说出“妈妈,我爱你”!当几百个孩子一同喊出这句话时,感人的场面出现了,在场的许多母亲紧紧搂住自己的孩子,泪流满面。这是难得的真情流露,是最可贵的教育的基础,家长切不可因为错误的管教而将这“我爱你”变成“我恨你”。

持“凭什么不能看”之立场的家长们还有一个更现实的理由,如果疏于防范,可能会酿成大错。有事实为证:不久前,媒体曾报道过一学生杀害同学的事件,两位学生都曾用手机发过信息要教训对方,那位杀人的学生就发过短信说,要杀了对方。如果当初双方的父母都查看了孩子的信息,及时教育疏导,或者反映到学校,悲剧就可能不会发生。如今孩子出事了,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却要负民事责任。

这又是南辕北辙了。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理解,杀人事件发生的原因绝不是没有及时看到短信,即使这次看到了,制止了,那么下次呢?别的呢?病根不除,病人能痊愈吗?家长不能做监察员、灭火队,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要尊重孩子,包括他们的隐私;家长要学会倾听,以此了解孩子,纾解情绪,实施教育。而不是监督孩子,窥探孩子,像防贼一样防范孩子。否则只能走向事情的反面。

家庭是孩子的依靠,要给孩子起码的安全感,让孩子感到温暖和可以信赖。遗憾的是我们许多家长还没有弄懂这一点,他们正以爱的名义做着扼杀爱的事情却浑然不觉。世界上的杀戮有两种——捧杀和棒杀,溺爱属于捧杀,而偷看孩子短信一类的行为则兼而有之。

 

(《山东教育》2010年4月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