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光芒下的阴影

发布日期 : 2017-10-05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小学刊

安徽省芜湖县第二中学小学部   庄华涛

 

作为教育者的我们,仿佛天生就有一种人性本恶的悲观情绪,因而,时时会用怀疑的目光注视孩子,仿佛每个孩子都是潜在的麻烦制造者,如果不给予这种怀疑,孩子的成长必将会出现问题一般。

为了避免这些麻烦的出现,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进行防范,其中很重要的一项便是制定校规校纪、班规班纪。比如,因为恐惧孩子早恋会带出诸多问题,众多学校都会有非常“全面”的“标准”来衡量孩子是否“早恋”,以及制定相关校规校纪来严厉惩戒“早恋”,然而却因此忽略了孩子的心理需求及交际需求。再如,因害怕孩子拥有手机沉迷网络带来的问题,很多学校也会对此有严厉的惩戒措施来防范,却忽略了手机带给孩子的其他好处;还有,为了防止孩子间的攀比导致乱花钱等,便要求孩子一年到头都得穿校服到校,而忽略了孩子对于美的追求……

这些教育措施打着“集体主义”的旗号,在一定程度上也的确预防了一些问题的出现,然而,这种种的预防措施背后所产生的潜在问题则被一一忽略了。不是吗?当教育总在强调“集体主义”的同时,是不是会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作为个体的孩子?而当作为“集体”的学校、班级或是代表“集体”的班主任、教师,为孩子的每一方面都“考虑”到了,都制定了相应的“行为准则”,孩子只需要照着做就好时,人生观、世界观还不健全的孩子,会不会产生“集体应为个人负责”,甚至是代表“集体”的班主任或教师为孩子负责的认识?

因而,我们常会看到一些反常的现象。面对教师、同伴彬彬有礼的孩子,对于自己的亲人却很难去礼貌相待;在校守纪遵章的孩子,校外却连排个队都不愿意;在校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的孩子,出了校门却从不参与这类活动。在校园内很有成效的“德育”在校园之外并没有体现。也难怪,孩子在校园中并没有明白做这些的意义,只是因为被控制着不得不这样做罢了。离开那种一切被控制的“场”之后,他们很少会坚持着用校园内的处事方法去处理校外所面对的事情。

这种“集体主义”对孩子的控制是渐进的。当孩子小的时候,面对让他们感到不快的事情,他们会提出自己的质疑。比如一年级的孩子常会问:为什么上课不能上厕所,为什么我们不能带食物到学校吃,为什么我们必须穿校服,为什么……可年级越高,这种质疑会越少,甚至到了最后会完全消失。这种减少或消失是可悲的,很多的时候并不是孩子理解了这些做法的意义,而是渐渐麻木、适应乃至放弃了对个体的认知而带来的。当他的疑问得不到满意的解答,却又不得不按照所要求的去执行时,他们也就学会了减少自己的质疑直到闭上自己的嘴巴。

于是,他们学会了服从,无条件地服从,也渐渐产生了自己的一切行为准则都会有一个“集体”去帮自己安排好的意识。当这种个体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意识慢慢淡化后,当“集体”的控制消失或是不再具有约束力时,他们能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的限制,对自己所需遵守的基本原则进行设定与反思吗?

于是,“集体主义”的光芒之下,那阳光照不进的阴影便显现了。

其实,要想消除这种阴影并不难,只是需要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减少对孩子的控制,转而给予孩子足够的信任与尊重,才能使孩子在教育中获得处理好个体与集体、自由与契约、学习与生活之间的关系的能力,从而真正在接受教育中获得应有的成长。

 

(《山东教育》20179月第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