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不应只是“为开会”

发布日期 : 2013-04-05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小学刊

枣庄市中区实验小学   贾宪章

 

时下,只要在网上百度一下“家委会”,就可以轻松获取150多万个结果,可见其非同寻常的社会关注度。一个媒体在介绍这一主题时专门配上了木偶戏的插图——“看似身为主角的木偶,在幕后那一双大眼睛的注视下,其一举一动全由幕后的一双大手在操控”。这可能是众多媒体对家委会实际校园价值质疑和追问的一个缩影。中小学设立家委会的初衷原本是为学生家长代言,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学校办学行为,进而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然而,这个看上去很“美丽”、听起来很“悦耳”、做起来很“热闹”的“家委会”,在具体实践中却让人越来越感觉它只是“为开会”而存在的:

一是只在会议上“露露脸”。许多委员们平时鲜有机会出现在校园里,虽然他们的名字也会出现在装裱如花的校务公开栏里,他们的照片也会被印在装帧如画的学校宣传册上,可要见到他们却只能在需要家委会成员出席的“会议”上;

二是只在会议上“发发言”。参加各种家委会会议的家长们常常让会场座无虚席,仅仅宣布名单中社会职务带“长”字的成员就可以让人感受到啥叫“蔚为壮观”,可除了做做表态发言外,日常实践却难见家委会行使职权的身影;

三是只在会议上“挡挡风”。一些学校常常在自己的做法备受质疑时,才会在答复会、解疑会上想起并搬出家委会,告知这是家委会的决定,那是家委会的倡议……

如此“只为会”的家委会完全丧失了应有的校园地位,蜕变为“被动表演”的尴尬角色。校园需要重新认识并尊重家委会的教育价值,诚心地和社会各方携起手来,精心为其创设自觉亲近校园、自觉助力校园、自主审视校园的宽松环境,用心培育和还原其应有的“校园自主地位”,家委会才会尽早走出“只为会”的怪圈。

从“尊重”着眼,不断拓宽家委会有力参与的“自主平台”,才是其摆脱“只为会”窘境的前提。一是尊重家委会的实际义务,不可肆意将家委会成员当成教学工作的便利提供者,随意安排其协助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让其摇身一变成为只会听从安排的“班委会”。二是尊重家委会的实际能力,学校不可不切实际地要求其事事参与,更不可想当然地借其名义规避质疑,各种活动的开展应由其自身根据成员实际情况决定。三是尊重家委会成员自主进出的实际愿望,任期不可一刀切,应该根据不同学生家长的自身实际状况区别对待,确实愿意参与其中的,积极为其创设条件,尽可能多地发挥出其自身应有的价值;有退出意愿的,应及时了解其实际缘由,尽可能多地帮助其克服一些实际困难,为其尽快返回家委会创设条件。

从“空间”入手,不断丰富家委会有效规范的“自主方式”,才是其摆脱“只为会”局限的保障。一是拓展“制度空间”,积极优化校园管理制度,保证家委会可以自主行使职责,需要联络时畅顺沟通,需要监督时可以全程跟踪,需要评议时可以因时、因事、因人、因地采取不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后应该及时得到反馈。二是拓展“实践空间”,除保证固定活动如期举行外,学校必须尊重家委会的参与和知情需求,创设条件让他们自主参与活动方案制订、自选参与管理环节、自主开展评议活动……让家委会活动成为校园的常态。

从“管理”用力,不断完善家委会有序实践的“自主角色”,才是其摆脱“只为会”尴尬的关键。一是“政策用力”,不断增强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加大规范家委会建设检查落实力度,严查各种违背规范的隐蔽动作,重惩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二是“管理用力”,加大宣传力度,纠正学校、教师和家长在认识上的偏差,杜绝“忽悠家委会”的出现。三是“机制用力”,推动家委会自身制度建设,引导他们珍惜参与机会,完善选举机制,优化工作流程,采取家长推荐、自愿报名、多方审核的方法自主产生各级委员,自觉抵制“假委会”的产生,主动把规范工作前置。

“家委会”当然不应只是“为开会”。只有以自己的方式融入校园,以自己的视角审视校园,以自己的方法参与管理……家委会才会成为校园期盼已久的一种积极资源,才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家校共管和共育。

 

(《山东教育》20133月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