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必须小心的几个不等式

发布日期 : 2011-04-05点击次数 : 来源 : 胶南市王台镇田家窑小学 孟贤娟

关爱≠溺爱

爱生如子是教育工作的前提。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班主任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一味地走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和成功教育之路,将无微不至的关怀、方方面面的照顾视为无私的爱;凡事都从学生的爱好出发,事事都考虑学生的感受;为了保护学生的自尊,对学生的缺点、错误视而不见,放任自流,同时又用“放大镜”去发现学生的优点,然后冠以“某某星”“某某标兵”等荣誉称号,对其大加赞赏和表扬;学生犯下错误时,个别班主任还会替学生“扛下”责任,学校追查犯错误的学生时,与学生共同编造“美丽的谎言”。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我们看到的是廉价的表扬和赞赏,听到的是泛滥的掌声。殊不知,物极必反,在这种错误的“关爱”下,学生的心理素质越来越脆弱,表现得异常固执、任性,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不能明辨是非。

惩戒≠体罚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只是一种手段,教育、转化、规范才是根本目的。一位专家曾说:“凡是需要惩戒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戒。在必须惩戒的情况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犯下一些或大或小的错误,班主任必须要让学生明白犯了错误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就要受到相应的惩戒。

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要求他。”故而任何形式的惩戒教育都不得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要针对不同的时间、地点、场合,事情的错误性质、程度以及违反者的个性特征、年龄特点而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不能以“打”作为单一的方式。泰戈尔说过:“不是锤的打击,而是水的载歌载舞,才使鹅卵石臻于完美。”因此,对有错误的学生我们不能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简单粗暴的做法,而应宽严相济、恩威并施、和风细雨,多让学生自我感知、自我批评、自我发展。魏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的处罚是唱一支歌,做一件好事,写一份关于犯错误的说明。正是这种真诚、信任、宽容和豁达教育了学生,这样的惩罚手段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宽容≠纵容

苏霍姆林斯基说:“每个献身教育的人,应当容忍学生的弱点,如果对这些弱点仔细观察和思考,不仅用脑子,而且用心灵去认识他们,那就会发现这些弱点无关紧要,因此不应当生气、愤怒和对他们加以惩罚。”每一名班主任都应该大度、宽容,平静地对待学生的过失,心存善意地看待事情的发展。对于心理素质、思想素质尚未成熟的学生,班主任要多给他们一些微笑,少一些严厉;多一些宽容,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尊重,少一些约束。让学生多一点自尊,多一点自信。

宽容并不等于纵容,也绝非是不讲原则。学生毕竟是学生,年龄还小,他们不会因为你对他们不设防而变得自觉,相反,认为你是可以欺负的,如果班主任一味地姑息放纵,班级就会纪律涣散,甚至一些学生会有恃无恐、无所顾忌。宽容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严格,每名班主任应做到原则问题不让步,是非面前不糊涂,该管的还要管,该批评的仍要批评。

帮助≠包办

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教育者的任务不在于交给下一代一个完整的世界,而在于引导并帮助他们用智慧和力量去创造新世界。学生年龄小、阅历浅,思想上不成熟,需要教师的帮助和引导,但这种帮助绝不是那种事无巨细、大包大揽的包办。大事小事,教师不管轻重缓急都亲自过问、亲自抓,既浪费了自己的宝贵时间和精力,也不利于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青少年由于自我意识的发展,已具备了强烈的自尊心和独立感,他们从内心深处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理解和信任。因此,班务管理中,班主任应该是一个领航员、质检员,工作重心应是指导、疏导,绝不能包办代替,一定要给足学生自我认知的时间、自我动手的机会,让学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班主任应多创设一些学生自我管理的机会,少些无微不至,放手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引领学生逐渐走向成熟,走向人生的高远境界。


(《山东教育》20113月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