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几种新形式的教育腐败
发布日期 : 2010-12-06点击次数 : 来源 : 徐军 陈兴奎
最近几年,我发现几种新形式的教育腐败。较之以前,它们更具隐蔽性,更容易被人忽略,但它给教师们造成的不公平丝毫不亚于之前的教育腐败。具体说来,有这么几种表现形式。
一、谁给了管理者随便赋予荣誉称号的权力
每年学校都会有来自上级分配的荣誉称号的名额,像“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模范教师”等,按说应该制定一些评估机制(许多学校事实上已经制定有相应机制),以确保每一项荣誉称号都实至名归。但现实情况是,学校的管理者在执行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们甚至在没有公布这些荣誉称号之前就把这些称号内定了,给了那些与自己有利好关系的教师,或者直接把这些荣誉称号给了自己。比如某学校把“县模范教师”的荣誉称号给了一位校办公室主任,该校办公室主任一直没有任课,按说,模范教师应该给那些在教育一线的教师,后勤人员是不应该拥有这样的荣誉称号的,但是因为县模范教师的奖金据说有两千多元,当然要奖给那些离校长最近的人。
这些荣誉称号不但是教师个人教学和工作的一种表现,而且是职称评定的重要砝码,许多教师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荣誉称号而与中、高级职称失之交臂,另外一些教师则因为分外之得而沾沾自喜。
二、县级、市级公开课及说课比赛等等形式的教学比赛哪些老师应该去
每学期县、市都要举行各种形式的说课、讲课等等形式的比赛,各类中小学校都非常重视,因为这不但可以为学校争得荣誉,而且为教师个人带来实惠。因此,许多教师都非常希望能获得这样的机会,但是和前一种情况相类似,学校的管理者在安排讲课比赛时往往都是从利己动机出发考虑的,甚至拥有这样的权利成了某些学校管理者“为好人”的手段。
三、课程安排也有猫腻
现在某些中小学,特别是某些乡村中小学在课程安排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尤其对一线教师影响巨大,进而对学生学习产生许多负面的影响。
按说,课程安排应该尽可能地让老师“各尽其才”,发挥其专业优势,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地让老师教其本专业或其擅长的科目。唯其如此,才可能让学生享受最好的教育资源。但现实情况是,乡村中小学教师大多都是师范毕业或者是民办教师转正的,应该说各科都能教,但恰恰是这种教通科的现象给了某些管理者“耍手腕”的空间。例如,一些学校在课程安排上都是先尽可能地满足学校领导者的意愿,一般都是先让学校领导挑课,挑剩下的才安排其他教师上。学校管理者挑的课一般都是一些诸如思想品德、科学、社会等小科目,这些科目拿分容易,常规写起来简单,课时少,省心省力。剩下的一些科目诸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吃力不讨好的科目则再进行安排,而且在算评估的时候,只是按照各科的教学成绩和其他学校的比较,显然对教这些科目的老师来说有失公允。事实可以为证,一些由于成绩不好而被撵到下边学区小学任教的老师大都是教这些大科的老师。一位语文老师曾经向我诉苦说,他一周要写21种各种各样的常规,而且还要上24节课,这还不算最多的,有位数学教师据说一周要上30节课。那么,相比较于那些教小科目的学校领导来说,他们每周只上几节课而且算评估的时候要加好些分,这显然是不公平的。更可气的是有位老师说他本来是学中文的,学校偏偏让他教不擅长的体育,这样每年他的评估成绩都是最低的,原因就在于他和一位副校长关系弄得很僵。像这位老师的情况绝不是个别现象,有位教外语的女老师每年调课的时候从来都是替补队员,哪一科需要人就让她教哪一科,她说一年曾经让她换过四种科目,尽管她的外语教得不错。
课程安排还有一种现象就是谁来教毕业班。按说毕业班学生面临毕业,应该让有经验的、教学成绩好的老师来教,但是现实情况并不是如此,因为教毕业班的老师可以领到升学奖,所以许多所谓“会来事”的老师往往通过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年年教毕业班的目的。而有些性格孤傲教学成绩好的老师却无缘教毕业班。
总之,在某些乡村中小学确实存在着以上种种不公平的现象,这些现象也确实形成了新的腐败形式,它们正对现有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危害,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山东教育》2010年第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