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践探索研究

发布日期 : 2024-12-02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小学刊

□ 山东省日照市教育局   孙晓彤   江 丽

□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孙 楠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中小学校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学校发展的“领头雁”,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发展路径起着决定性作用。根据其定位不同、分工不同,如何建设一支“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队伍,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是当前中小学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在中小学校高质量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破题之举,直接关乎各地基础教育办学方向和办学质量。

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

自中央政策出台以来,省、市、县三级跟进,因地制宜制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方案。但在实践探索过程中,仍面临着以下困境和难题:

1.学校领导班子配备不能完全满足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对于党委建制和党总支建制的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双配置”,将人员分工进一步细化,对两者的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相较2016年《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22年《意见》中,“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的表述基本不变,删除了“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的具体要求。关于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的配备来源能否适当突破部门壁垒,实现党组织书记来源的多样性,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另一方面,校级正职干部人选储备略显不足。校级正职领导职数翻倍,多数学校采取党组织书记由校长转任、校长由其他学校调配或由校级副职提拔的方式配足配齐学校领导正职。个别新提任校长受思维定式、担当意识不足等影响,仍将自身定位为常务副校长。在校长主体职责行使方面,过度依赖党组织书记,在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交叉职责方面,不能主动站位担当,存在“一流的校长当书记、二流的副校长当校长”的问题。这部分新任校长的工作站位、担当意识、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治校办学的要求。

2.党组织书记与校长成长激励对等通道未完全建立

为维护班子团结,有效激发学校领导班子活力,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党组织副书记与副校长,同属学校正职或副职,在考核、奖励等方面理应同等对待。我省《关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要求“落实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考核、奖励等方面应当同等对待”。但在实际人员使用过程中,仍存在党组织(副)书记与(副)校长在成长考核奖励等方面不对等的问题。在经济方面,部分地区因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校长可根据校长职级制规定享受一定的职级薪酬待遇。但校长职级针对的是学校校长,党组织书记是否可以享受薪酬待遇、如何定级、如何确定级别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特别是部分学校专职党组织书记由校长转任而来,如若不能继续享受相应的待遇,势必影响学校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积极性。在专业成长方面,近年来,为加快推动名校长的选拔与针对性培养,省级层面开展了“齐鲁名校长”等建设工程,但尚未建立党组织书记培养序列。校长如若转任专职党组织书记,专业成长平台将暂时受限,部分名校长转任专职党组织书记的意愿不高。如何打通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专业成长通道,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有序流动,为党组织书记与校长的二次成长赋能,目前仍需实践探索。

3.新权责体系划分需要党组织书记重新找准定位

一方面,虽然相关文件明确列举了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10项职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党组织书记与校长的权责存在诸多交叉,容易出现权责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特别是部分学校党组织书记由原校长转任而来,包保学校一切事务的思维定式未完全扭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干预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的现象。也有部分学校不能正确理解“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制度,用以党政联席会议为主的“哥俩好”和“一锅烩”方式进行决策,存在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等问题。另一方面,部分党组织书记以党建统领学校工作全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中小学校党建有其规律性,如何更深刻地把握规律,找准自身定位,持续提升自身党建素养,推进党建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与学生健康成长有效结合、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力整合,对部分党组织书记来说仍是一项挑战。

二、有关意见建议

1.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配套制度建设

进一步深化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改革,理顺党组织书记、校长的选拔、培育、使用、考核、激励体系。进一步理清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职责分工,把握好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的自由裁量权,重视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将学校领导班子运转情况、干事创业面貌等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估范围,推动维护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建立健全定期考核、民主测评、巡察监督、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定期向上级报告和重要事项请示等制度,有效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由教代会听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和校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审议并讨论通过学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支部建在年级组、学科组,吸收业务骨干加入党支部,不断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和领导力。对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积极推进岗位、学校分类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直接挂钩,打造一支“能上能下、能进能退、充满活力”的学校领导班子队伍。

2.加强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队伍的统筹规划

围绕建立一支“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队伍,以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理念先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队伍为目标,按照“整体规划、个性指导、训用结合、连续培养、协同创新”的总体思路,制定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人才梯级发展格局。在党组织书记、校长等班子成员配备时,注重优化来源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学历结构,按照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坚持人岗相适,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校长队伍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结合年轻中层干部配备、校长后备人才储备、书记校长交叉培养,及早发现、及时培养,源源不断地选拔适应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优秀年轻党组织书记和校长。

3.持续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治理现代化学校的能力

针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责权不同、分工不同、定位不同,有针对性地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治校办学能力提升计划,以宏观治校策略为导向,以具体管理问题为路径,通过集中授课、案例分析、比武打擂、挂职锻炼、标杆校观摩考察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党组织书记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识,积极探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措施、新途径,进一步丰富校长现代化学校治理内涵,增强其学校治理现代化的行动自觉。对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副书记进行分层系统化专题培训,增强校级副职在分管领域的执行力和创造力,分层分类造就一批“领袖型”书记和“教育家型”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