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育振兴的有效对策探讨

发布日期 : 2023-08-28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小学刊

□ 山东省临沂市教育局   刘金松

 

办好乡村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让更多的孩子在家门口享受到了更好的教育,教育公平和质量得到全面彰显,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然而,乡村学校发展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心理健康教育及教师待遇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及短板,亟需采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优化布局规划,改善办学条件

乡村小规模学校是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大多数乡村小规模学校地处偏僻,存在教育经费短缺、基础设施较差等问题。例如,有的存在运动场地建设相对薄弱、多媒体教学设备老化和更新不及时、宿舍缺少热水淋浴室、住宿床位满足不了学生需求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的政策倾斜、部门的积极扶持、学校的主动作为、社会的协同配合。布局规划中涉及小规模学校撤并的,应按照“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并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国土、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认真落实“两类学校”办学的底线标准。

二、重视师资建设,助力教师成长

有些乡镇农村学校存在师资老龄化严重、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交流不畅、教学水平不高等问题,有的学科教师储备不足、骨干教师缺乏,大部分乡村小规模学校“教非所学”现象普遍,音体美等专业师资普遍稀缺,有的学校师资虽然得到加强,但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却成了迫在眉睫的大事。对此,建议县区政府加强调研,摸清底数,进一步合理配备师资,吸引更多年轻大学生到乡村任教,为乡村教育补充新鲜血液。同时,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真正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要着力推进“县管校聘”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对农村青年教师的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重视心理健康,加强家校共育

乡村学校的留守儿童是一个亟待社会关注的群体。各级有关部门、学校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特别是对建档立卡学生、留守儿童、特殊群体的关爱,确保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同时,加大对乡村学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力度,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实践和团队活动;大力推进“家校社共育”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健全家委会组织网络,加强对家长的培训,增强与家长的沟通,通过开展“大家访”活动,切实加强教师与学生以及家长的联系,特别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提升教师待遇,确保安教乐教

山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地处偏远、条件差、教师流动性大,优秀教师在小规模学校留不住的现象较为普遍。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上的不足,不仅造成乡村教师的流失,也不利于乡村教育质量的提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评先树优、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的倾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重点抓好农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教师周转房建设,提供给非当地的教职工居住。宿舍产权属于学校,教职工可以有偿或无偿使用,工作调动后随即搬离,其他任何人不得占用。这些措施有助于逐步解决乡村教师“走教”问题,让偏远乡村学校的教师“安居乐业”。